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上海转业落户安置政策最新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上海转业落户安置政策最新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原上海户口迁回上海需要什么?
1,基础证件(资料):当事人的户口本及***原件、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、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;
2,其他证件及资料: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(出具迁移的理由)、购房入户(提供房产证)、人才引进(提供劳动合同)、夫妻投靠(提供结婚证)等;
3,带上述资料及证件,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,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;
4,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,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。
(一)形式标准
提供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不能提供原件的,应当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骑缝章,并由申请人(监护人)、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。因单位存档等原因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,其复印件上必须由单位确认是否与原件一致,并加盖该单位的行政公章。
(二)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
(1)《上海市人力***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明信》或《**区(县)退伍义务兵、复员士官、转业士官、退休士官、复员干部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、无军籍退休(退职)职工申报户口证明信》或师(旅)司令部军务处出具的被部队开除军籍(除名)的证明或区(县)征兵办出具的退回兵源证明;
(2)《出境人员恢复户口通知单》;
(3)《释放证明书》或《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》或人民***作出的判决、裁定、决定书或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;
(4)人民***撤销宣告失踪、死亡的生效判决书;
(5)被监外执行人员申请恢复户口的,须提供书面申请;
(6)入户地《居民户口簿》;
转业军人落户规定?
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落户政策有以下几种情况:
1.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安置,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
2.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:(1)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;(2)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;(3)配偶取得天津市、重庆市和省会(自治区首府)城市、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;(4)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。
3.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,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也可以在服役地安置。
4.对于所在单位被撤销、合并、降格、改编、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,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,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;未婚或者离异的,可在服役地安置;不符合到直辖市、省会(自治区首府)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,可以到原籍、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。
根据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的规定,转业军人可以享受优先落户政策。转业军人可以选择在原籍户籍所在地或者安置地落户,无需满足常住人口要求。他们可以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教育、医疗、就业等公共服务和***待遇。同时,转业军人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政策,如优先就业、创业扶持等。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和支持转业军人顺利融入社会,实现平稳过渡和就业安置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转业落户安置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转业落户安置政策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